本文作者为Sebastian Sieber,Cashew.sg创始人,这是一家总部在新加坡的数字房贷平台。
过去几年里,只要你涉足过住宅交易,十有八九都听过类似的“打法”:父母以成年子女的名义购置住宅,以此增强全家的投资资产组合。
目的在于让资金留在家庭内部,帮助成年子女尽早上车,同时规避以同一人名下购买第二套住宅所需缴付的20%附加买方印花税(ABSD)。
从财务上讲,你等同于把数十万资金无担保地借给另一位成年人,而“抵押物”是一项你并不拥有的资产;且你原本想规避的ABSD仍可能被追缴,并要额外付附加费。
这种安排以不同变体流行多年,但近期的一些法律判决,已让不少有意投资的人重新审视此举。
很多读者来信,是因为不确定下一步该怎么做,也不知道该相信谁。
如果你有类似的困惑,我们提供结构化的一对一咨询,帮你全面梳理财务状况、购房目标与市场选项:客观分析,不带立场。
没有任何义务,只是让你更清晰。
点击了解更多 这里。
但为何这种安排乍看之下如此诱人?
针对本地与外国人在新加坡购买第二、第三套乃至更多住宅而设定的高额ABSD,促使部分意欲置业投资的人寻找各种合规或不合规的规避方式。
依据现行税制:新加坡公民购买首套住宅无需缴付ABSD;购买第二套需缴付20%;第三套则为30%。
这意味着,一套作为本地人第二套住宅购买的$1.8 million公寓单位,需要缴付$419,600的印花税($59,600 BSD + $360,000 ABSD),且须于签署买卖合同之日起14天内缴清。
别忘了,买家仍需承担常规的买方印花税——人们往往被交易总价的“头条数字”吸引而忽略这一点。
在2018年与2021年ABSD上调后,部分买家转而通过信托购房。此安排下,父母可买房并替他人(如未成年子女)持有——名义上写子女,实质所有权通常仍在父母。
然而,自2022年5月9日起,转入生前信托的房产须缴付ABSD (Trust),最初为35%,自2023年4月27日起为65%,且需预先缴付。可申请豁免,但仅当每位受益人均为可识别的个人、其权益已归属,且受托人于6个月内提出申请。
把这些替代路径的成本都算上后,把房产放在子女名下、又不用多缴税似乎更“划算”。但以我们的经验,这可能埋下严重后患。
2026年有哪些相关法律裁决?
今年因规避房产税而闹上法庭的案件不在少数,其中几起颇具代表性。
其中一案中,2019年一位母亲帮女儿购买了$2.4 million的房产,但产权只写女儿的名字。然而,母亲为此实际投入了逾$1 million:包括首付款、按揭月供及其他购置费用。
她还向银行提供了$432,000的担保,以便女儿符合购房资格。她的理解是,自己拥有房屋75%的份额,女儿拥有其余25%——而她还有一张当时的手写便条为证。
然而,随着女儿婚姻破裂,母亲诉诸法院主张其75%份额。结果她败诉,而关键点恰恰是一份她自己签署的文件。
到2024年,在律师介入下,母女双方将该安排书面化。文件将这笔钱界定为贷款,约定还款方式,但未提到她对房屋享有任何所有权份额。
由于女儿承诺偿还,法院将这笔钱视为贷款而非对房产的权益。因此,作为债权人而非所有人,母亲只能向女儿主张债权,却不能对房屋主张权利。
离婚法庭将该房屋视为婚姻财产并下令出售;在与前配偶完成分割后,母亲才可从女儿的份额中获得清偿。
归根结底,母亲为购房投入逾$1 million,但如今必须等与她无关的离婚分割结束后,才能追回款项。最新的法院记录显示,母亲已提出上诉。
这对房产所有权有何启示?
此外,该判决也点出:若母亲最初的主张成立,法院可能会如何处理,以及她将面临哪些应缴税款。
在印花税的认定上,真正拥有房产的人即为买方,即便其名字未出现在产权上。因此,若法院认可母亲自购房之日起即拥有该屋75%的权益,也就等同认可她拥有该资产75%的所有权。
这位母亲已在Bedok拥有一套住宅,这将使新购房产成为她的第二套房,因而应缴ABSD。法官还补充,迟缴可能会面临罚款。
他指出,母女二人可能已构成违法,因为当时提交的文件并未披露真正的买方。他进一步表示,若他认定该安排确实存在,他很可能会认为其是为非法目的而设:即在不缴付相应ABSD的情况下取得那75%的所有权。
此案的核心启示是:少缴印花税构成非法目的,不论你是否知道其违法性。
合法(合规)持有第二套房的四种方式
买家往往将注意力高度集中在印花税上,但我们发现,多数案例的关键其实在于融资安排。
| 安排 | 需预先缴付的印花税 | 法律所有人 | 可获融资 | 主要劣势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以本人名义购置第二套 | BSD + ABSD | 你 | 45% LTV,现金占价值的25% | 现金成本高,无额外法律风险 |
| 完全写子女名下,由你出资 | 若为其首套,仅BSD | 产权登记人 | 75% LTV,5%现金,可用其CPF | s33A追缴外加50%附加费;资产暴露于其离婚、破产或身故风险 |
| 99对1或份额转让 | 对所购份额征收BSD | 双方 | 双方按比例 | 属审查重点。且依据SGCA 27,登记份额可能就是你仅有的权益 |
| 以信托持有 | 65% ABSD (Trust) | 受托人 | 15% LTV,不能用CPF:实质上主要为现金 | 若受益人不可识别则不予豁免 |
那么,$1.8 million公寓的账该怎么算?
假设一位新加坡公民要以第二套房身份购买一套$1.8 million的公寓,成交价等同估值,且不申请任何豁免。
- 以你本人名义:$360,000 ABSD,加上$59,600 BSD。合计$419,600。
- 以亲属名义,且这是对方首套:$59,600 BSD,无ABSD。
表面看来可省下$360,000。若IRAS依据s33A重新评估:需补缴$360,000,并加收50%附加费$180,000,总计$540,000。与一开始按规缴税相比,你将多付$180,000——这还未计律师费与任何滞纳金。
但贷款会在你亲属名下,负债也归他们。这一点常被低估:因为这将影响他们而非你在下一次置业时的融资条件。
若他们随后去购买自己的首套房,可贷为售价的75%,现金只需5%。但一旦背负了那笔贷款,他们下一次购房的贷款成数将降至45%,需要自筹的现金则从5%上升到售价的25%。
因此,他们的现金需求将扩大5倍,且这部分不得使用CPF。
总体而言,我们仍建议先卖后买。原因在于,当你处于“名下无房”的间隙时,新购房将被视为首套,不需缴付ABSD。
以$1.8 million的案例计,这大约可节省$360,000成本。但关键在于把握时机:期间你可能出现“无房可住”的空档,且若市况在此时段波动,你也将面临价格风险。
你也可考虑已婚夫妇的退税豁免:先买第二套并缴付$360,000,其后在6个月内卖掉原有房产,再向IRAS申请退回。但我们承认,6个月期限具有挑战性,一旦错过,退款就无法获得。
或者,一些买家会考虑“脱钩”,适用于已共同持有一套房的夫妻。一方将其名下的一半卖给另一方,使自己的名字“释放”,从而下一次购房计为首套。以一套$2 million的房产为例,买下对方$1 million的一半,大致费用如下:
| 项目 | 费用 |
|---|---|
| 转让的一半份额所需印花税 | $24,600 |
| 转让涉及的ABSD,$1m的20% | $200,000 |
| 律师费,两套 | 约$5,000 |
| 再融资费用 | 约$5,000 |
| 合计 | $234,600 |
相较于在下一套$2 million购房中可节省的$400,000 ABSD,你可合法地净得约$165,000。但前提是以下条件全部满足:
- 保留房产的一方须以自身收入独立符合整笔贷款的资格。
- 转出一方须偿还其已动用的CPF本金及其本应产生的利息。
- 必须已过卖方印花税的限制期。若过早出售价值$1 million的一半,单是这项税就可能高达$160,000,足以抹平全部收益。
在涉及银行贷款时,通常需要约两到三个月的办理时间,但请注意,并非所有情况下都能获得净收益。
另一种做法是通过信托(前提是合规操作)。简单说:你买房并为子女持有。你需先行缴付房价的65%,在$1.8 million的例子中约为$1,170,000,之后再申请退回其中大部分。
但能否退回ABSD取决于:子女在一开始即被明确为受益人、其受益份额自始即真正归其所有,并且你在6个月内提出申请。此路径不得使用CPF,也无法获得银行贷款,因此基本上是全现金方案。
Sebastian Sieber 是Cashew的创始人,这是一家新加坡的房贷咨询平台。本文仅提供关于印花税与放贷规则的一般性信息,并非法律、税务或财务建议。凡考虑如何安排房产持有,请就自身情况咨询过户律师。
在 Stacked,我们更喜欢跳出新闻标题和表面的数字,关注这些趋势在现实生活中是如何真正发生与发展的。
如果你想讨论这些情况如何适用于你自己的购房或投资计划,可以在这里预约 一对一咨询。
如果你只是有个问题,或想分享你的想法,也欢迎写信给我们:stories@stackedhomes.com,我们会阅读每一封来信。
本文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翻译。 点击此处阅读英文原文

0 Commen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