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新加坡与伴侣买房的残酷现实(多数人避而不谈)
March 15, 2026
当我和伴侣开始讨论结婚时,我们提到的一件事就是婚前协议。谈不上最浪漫的对话(也可能让一些人心里不舒服),但却是必要的。
因为事实是:如果你不事先决定在不幸分道扬镳时资产该如何处理,新加坡法院会替你做决定。而我从观察他人中学到的一点是:一旦结果不如你意,可能带来相当可观的财务损失。
除了法律层面,分手还有情感与现实操作上的种种问题。
一旦牵涉到共同住房,情况会更复杂——谁留下、谁搬走、如果双方都负担不起该怎么办?在某些情况下,失去住房的恐惧甚至会让人把自己困在一段关系中,比应有的时间更久。
很多读者来信,是因为不确定下一步该怎么做,也不知道该相信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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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Quick Look at Property Ownership Structures in Singapore
在新加坡,房产持有通常分为三类:
- 共同持有
- 单独持有
- 信托结构。
选择合适的方式至关重要。你们的持有方式将决定在死亡或分手时,房产权益如何分配。
由于共同持有是伴侣最常见的选择,今天我们将重点讨论这一点。也有其他替代方案,例如将房产置于信托之下,但随着印花税规则的变化(例如,ABSD 现已适用于部分信托安排),这些做法如今较少见。
Why Most Married Couples Opt for Joint Ownership

无论是 HDB 组屋还是私人房产,大多数伴侣都会选择共同持有,因为合并收入更容易获得更高额度的住房贷款——这要“归功”(或不归功)于各类偿债比率;但如果两人年龄差距明显,我们也会留意你们的收入加权平均年龄(IWAA)。
不过,共同持有并非千篇一律,主要有两种结构形式,各自有不同的影响:
1. Joint Tenancy – The ‘What’s Mine is Yours’ Approach
这或许是已婚伴侣最常见的选择,因为它简单、安全,几乎不留不确定性。
- 双方共同拥有整套房产,而非按份额分别持有。实质上,法律将两人“视为”同一主体。
- 若一方去世,其份额会自动转移给在世的一方(称为生存者享有权)。
- 这意味着在世的配偶无需为所有权而争执,也无需处理复杂的法律程序。
2. Tenancy-in-Common – For Those Who Like to Keep Things Separate
这适用于偏好明确持有比例的伴侣。
- 每位共有人持有特定份额——无论是 50-50、70-30,甚至 99-1。
- 不具备生存者享有权。若一方去世,其份额将按其遗嘱分配(如无遗嘱则依无遗嘱继承法)。这意味着,若一方过世,另一方可能会与他人共同持有该房产(例如,丈夫把其份额遗赠给父亲,妻子最终可能与公公成为共同所有人。)
- 这种安排常见于出资不均的伴侣,或希望将自己份额留给特定受益人的人。例如,若你承担的出资远高于配偶,你可能会认为自己应拥有更大的份额。
需要注意的是,份额更大并不等于对房产拥有“更多权利”。即便一方持有 99% 的份额,也并不意味着可以将另一方赶走,或单方面作出如出售等决定。多数情况下,较高的持有比例只是意味着在出售时可分得更大比例的售款。
另外,HDB 业主还可选择“业主与必要居住者(Owner and Essential Occupier)”的结构。
对于 HDB 购房者,还有一种做法:由一人作为业主,另一人仅为“必要居住者”。
- 业主对房产拥有完整的法律权利。
- 必要居住者不享有任何法律权利,即便其有经济上的出资。
- 由于这不属于共同持有,因此不存在生存者享有权。若主要业主去世,组屋将按其遗嘱(或无遗嘱继承法)分配。
表面看这确实有风险——那为何仍有人选择?
其一,这是计划持有第二套房产的家庭常用策略;此外,若一方在法律上无法拥有该组屋的任何份额,也可能采用此结构(例如,若你的配偶为外籍人士,他/她无法拥有 HDB 组屋)。
至于购买第二套房产,若必要居住者在技术上并非业主,他/她日后购买私人房产时可无需缴付额外买方印花税(ABSD)。
但其代价在于:
- 必要居住者不能使用 CPF 支付房款。
- 全部房贷责任由业主承担,这通常意味着贷款额度更低、现金需求更高。
- 最大风险?一旦关系结束,无论他/她出资多少,必要居住者对该住房不享有任何主张。
How does the pre-nup matter to all this?

婚前协议是一份法律文件,约定在关系终结时,资产、债务、收入与财务责任的处理方式。它也可能涵盖子女抚养与扶养等事项,但本文不作重点讨论。
正如前文所示,纸面上的资产分配,未必反映婚姻财产的实际情况。
你们也许共同持有住房,或你仅持有 1% 的份额,但实际却由你承担了大部分房贷或其他费用。
第二套房也可能如此:为避免支付 ABSD,你的配偶可能只是名义上的业主,而房贷由你承担。但如果离婚时,他/她仍要主张对第二套房的份额,该怎么办?
确实,“婚前协议”一词或许会让人想到好莱坞式离婚与“铁板一块”的合同;但现实中,婚前协议并非押注婚姻失败,而是在夫妻发生争议时,提供财务上的清晰与边界。
其目的在于保障双方,而非让任何一方陷入困境。老实说,金钱是亲密关系中最大的紧张源之一,何不提前摊开来说?
若一方拥有遗产、商业权益或其他财务承诺,这尤其重要。依据新加坡法律,一旦缔结合法婚姻,婚前取得的大多数资产与债务,都会自动成为婚姻财产。
对于房产,若符合下列情形,将被视为婚姻财产:
- 在共同生活期间,由一方或双方(或其子女)使用或享有;或
- 在婚姻存续期间,由一方或双方进行了实质性提升或改善。
换言之,这些资产在离婚时可能被分割。
但婚前协议在新加坡并非具有法律强制力。 它更像是“意向的体现”——法院可能在决定如何分割婚姻财产时予以参考。
新加坡法院对婚前协议曾予以承认,尤其当其涉及位于海外的资产与不动产时,甚至在协议于海外订立的情况下亦可能被认可(前提是公平与合理)。
但最终裁量权在法官,其将从整体上评估婚姻财产应如何分配。
这受《妇女宪章》第 112 条所规范,法院须按其认为公正与公平的比例,命令双方分割任何婚姻财产。
因此,婚前协议可以设定讨论的框架,但在确定各自应得份额时,法院会综合考量多项因素,包括房产的持有结构。
换言之,婚前协议可铺陈背景、体现双方意图,但并非最终的裁决依据,无法决定庭审结果及各方最终所得。
So… What’s the Point?
如果婚前协议并无法律强制力,还值得费这番心思吗?
答案是值得——因为它为日后可能的争议奠定财务清晰的基础。

有了婚前协议,你们可以在关系融洽时提前校准预期,而不是在情绪激烈的分手时再去做艰难的财务抉择。更重要的是,它有助于你规划个人财务:例如,若婚姻不幸破裂,你会预先知道可能的走向(例如你需要另外置业,或从现有住房可分得多少,以便据此编制预算)。
As a general guide… What Goes Into a Prenup?
尽管你应当咨询资深律师来拟定具体条款以保障自身资产与权益,以下是你或可考虑的事项:
- 现有资产的充分披露 – 双方应如实披露各自的财务状况,包括现有房产、资产、投资与负债
- 未来情形的安排 – 若情况变化怎么办?考虑子女、职业变动,或婚内新增资产;也要预设失业或因医疗原因无法工作的情形。
- 债务责任 – 若一方负债较多,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?婚前协议可约定债务的处理方式。
- 退出机制 – 这也许会让某些“粉色滤镜”变得不那么美好,但事先约定资产分割框架,能避免日后争议。
关于财务与资产保护的对话并不浪漫,但却必不可少。
无论是通过婚前协议、周全的持有结构,或两者结合,尽早展开这些讨论都能避免不必要的压力,尤其当长辈持怀疑态度时!
更重要的是,它促使伴侣在婚前就金钱问题进行开放、诚实的沟通——在某种意义上,这本身的价值并不亚于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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